驅動中國2020年1月14日消息,可穿戴設備的江湖上,我們未曾見到Philips (飛利浦)掀起大的浪花,但這一點也不妨礙,飛利浦投訴Fitbit、Garmin侵犯專利,稱其觸犯了可穿戴設備專利。

據外媒消息報道,2019年12月,飛利浦向美國ITC投訴Fitbit、Garmin的部分可穿戴設備侵犯了自家活動追蹤、動作感應等方面的專利,目前,美國ITC已經接受了飛利浦的投訴。對此,飛利浦方面表示,這完全是不得已的行為,也是基于公司與Fitbit、Garmin溝通三年未果后,才不得不采取的途徑維權。
我們都知道,一般情況下專利紛爭都會向法院提起專利戰,這操作我們很是熟悉,而此次飛利浦直接將事件的高度上升了一個層面,這主要是因為,如果飛利浦提起的投訴被美國ITC認可的話,ITC有權處以強制授權費或禁售等處罰。這也意味著,如果此番Fitbit、Garmin敗下陣來,則很有可能面臨著在專利訴訟進行中,無法銷售產品的窘境,而要想改變這種困境,只能破財尋求庭外和解。
對此,Fitbit方面回應稱,此番飛利浦的投訴完全“沒有依據”,一切都是該公司因為在穿戴設備市場久久沒有起色,從而使出的手段。當然了,事情尚未有定論之前,無論是飛利浦還是Fitbit,亦或是Garmin的表態都只能看做是“一家之言”,頂多也只是打口水戰而已,至于事情的結果,這顯然還需要時間來還原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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